根据《关于第十八期江苏省大学生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学员选拔及第十七期学员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经组织考察、团委委员会审议,拟推荐建筑工程学院洪智超同学参加第十八期江苏省大学生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15日—6月17日。如有异议,可以通过电话、邮件方式向团委反映。
联系人:张禧嘉,电话:81050406,电子信箱:676710498@qq.com。